网络产品与数字产品
引入
严格意义上,网络产品和数字产品是产品在不同分类下的两种表述,网络产品对应的是传统产品,而数字产品对应的则是实体产品,它们二者相互重叠但不相互包含。但是因为数字产品的特性,使得具有网络外部性的数字产品比传统的网络产品上衍生出了新的特性。同时数字产品的特性也使得其转化为网络产品的操作难度远低于实体产品。
解析
实体产品的产量受到生产能力、原材料供应等限制,即使拥有足够的市场需求量,也未必会有对应的产能匹配。而数字产品在产能上的限制就小得多了,一旦网络规模形成它就可以快速占领市场。
当商家面临较大的市场需求时,还需要一定的生产周期来完成生产,但是再此期间由于市场需求不确定,商家会面临较大的风险。但是数字产品就没有这个风险。
实体产品由于运输成本的存在,产品在快速占领市场的同时会伴随着很高的运输成本,但是数字产品的成本几乎没有运输成本也使得其能更容易地获取份额。
网络效应 VS 网络外部性
引入
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的经济学家 Liebowitz 和北卡罗来纳州大学的经济学家 Margolis 认为 网络效应和网络外部性是不同的。他们认为网络中市场参与者行为产生的相互影响称为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是广泛存在的。而网络外部性反映的是消费行为产生的价值溢出效应。
辨析
他们认为如果网络外部性属于外部性的一种,那么无论正网络外部性或者负网络外部性都是市场效应的扭曲,其影响不会是通过市场发挥作用,它不属于买者和卖者的关系范畴,市场机制无力对产生外部性的厂商给予奖励或者是惩罚,价格机制不会起到调节作用。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某些网络外部性其实不是外部性问题,他们研究的主要是间接的网络外部性。
负的外部性
网络拥塞导致网络价格上升,而价格上升说明价格机制仍然起作用,而对于负的外部性来说价格机制应该没有起作用。
正的外部性
随着计算机用户的增加,换句话说就是计算机的消费者网络的增加 导致计算机的价格下降。但是计算机价格下降有多种原因:由正的外部性问题导致、因为计算机配件的价格下降、由于技术的改进导致价格的下降,我们实际上无法确定是何种因素导致的,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它归为外部性问题,这样可能导致错误的经济行为和政府决策。
间接网络外部性的不足
(1)类似于负的间接网络外部性,由于在完善的市场内,通过价格机制的相互行为并不存在外部性问题。
(2)由于无法正确的分辨出导致产品价格的真正原因,正的网络外部性的范围往往存在着错误的认识
直接网络外部性
与间接网络效应不同,直接网络效应来自于发生在市场之外消费者直接的相互作用。不过传统的直接网络外部性也未会造成外部性的后果,它还与市场结构、产品特点和消费者行为等因素有关。对于产权清晰的网络来说,消费者加入网络需要获得许可,所以网络所有者可以有效地内化网络效应。而对于产权难以界定的网络来说,其网络效应也大部分可以通过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内化。只有不能内化的网络外部性才属于外部性的一种,因而会造成市场失灵的后果,Liebowitz 和 Margolis 对网络外部性的界定范围比主流小得多。
主流观点
Liebowitz 和 Margolis 关于网络效应和网络外部性的界定是基于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的定义 是比较严谨的。但是至今大多数经济学家仍然认为与网络外部性相关的市场失灵是存在的,因此在谈及网络外部性时主流观点仍然不加区分地使用这两个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