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制度
海关监管
海关是跨境电商监管链条的关键环节,其核心内容包括:
一个理念:始终坚持一个包容、审慎、创新、协同的理念。
两个平台:
海关监管平台
跨境电商企业平台
三单对比:实现交易、支付、物流三方数据与申报信息三单比对。
四种模式:
试点保税进口
直购进口
一般出口
特殊监管区域出口
五大举措:
正面清单管理
征收跨境电商税
实施清单申报
创新退货监管
实现申报信息和扫描图像同屏比对
税收监管
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一般税率(享有美国最惠国待遇的税率)和特殊税率(享有美国特殊待遇的税率),第二类则是法定税率,适用于没有取得其他待遇的国家。
以欧盟为代表的征税派:初期主张免税,中期主张征收增值税,后期强硬征税。
我国则是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各种情形进行规定。
政策:(B2C)单次限值 2000 元,年度限值 20000 元。限制以内的商品暂时免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调至正常的七成。超出部分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正面清单:只有清单上列出的税号商品才可以按照跨境电商的税制进口和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包括行邮税(1000 元以下免税)和跨境电商综合税(不再征收行邮税,改收综合税,单次限值 5000 元,年度限值 26000 元)
积极影响:
避免了对一般贸易的冲击,并兼顾了国内消费者消费升级的需求。
降低了·商家拆单偷逃税的可能性。
实行综合统一税率,提高了贸易便利性。
降低税率,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海外商品,增加了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零售出口的政策:在规定情形下进行免退税的申报
退税的政策:实行“免征不退”:对所有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另外还有“9610/1210“模式:B2B2C+集结仓+监管仓+海外仓+综服平台
金融监管包括支付结算相关政策法规和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金融法规。
知识产权保护
概述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1、国内法: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
著作权
其中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是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
2、国际法上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八类。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定义:指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的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面临的挑战:电子商务对传统著作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商标权保护及反不当竞争的挑战。
商标权的法律法规
商标: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为区别于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所生产或经营的同一类或类似产品,使用在自己商品上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选择标记。
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独占、排他的权利。
商标注册诚信原则
需要注意的问题:
构成要素:文字、图形、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宣传禁用“驰名商标”字样。
禁止恶意抢注他人商标。
注册程序:
商标注册的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恶意申请人及代理机构会受到行政处罚和接受其他措施。
域名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概述:域名又名 IP 地址,是国际互联网上为了区分主机给每台主机分配的一个专门的“地址”,在数据传输时用来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
域名注册机构是指依法获得许可,受理域名注册申请并完成域名在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
域名注册机构许可申请流程:申请–>受理–>批准许可–>域名注册服务–>变更和终止服务。
原则:先申请先注册、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要求他人注册域名。
不得包含内容:《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机构需要做好信息的保护和公开。
域名注册变更
应急处理:服从电信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域名注销:《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网络版权的法律法规
网络版权又称网络著作权,是在网络环境下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侵权情形包括:
以纸质媒介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对网络的侵权。
发表在一个网站上的作品被另一个网站擅自使用。
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从而引发纠纷。
著作权的专有权力内容:《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著作权的专有权利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侵害网络著作权的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较为严重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确认数额的按照该数额进行赔偿,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以下的赔偿。
保全相关的法规
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确定。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确认。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计算机软著权的法律法规:适用于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的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期在其自然人终身及其死亡后 50 年。
争议解决机制
1、诉讼:诉讼是比较传统的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利用诉讼来解决争议,需要经过一系列较为繁琐的程序。
2、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协商和协调等,也可以用来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争议。
概念:在线争议解决机制是指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以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形式来解决争议的方式,是一种当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替代解决机制,又称为在线争议解决方式、网上争议解决机制。
特征:
以网络为基础的争议解决方式。
非对抗性机制。
具有一定的契约性。
分类:
在线协商:第三方平台包括萨博塞特在线协商机制和克里克塞特在线协商机制两种。
在线调解
在线仲裁
主要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法律法规
WTO
关于电子商务关税:在电子商务领域实施自由贸易的原则,各成员方不得自设关税和关税壁垒,且不增加新的税种。
关于电子商务的归属定性
关于电子商务市场准入
关于知识产权:TRIPS 协议。
主要的国际法
关于常设机构的认定
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关于在线纠纷的解决
关于跨境网络隐私保护权和数据安全
其他